大理护理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
(试行)
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塑造新一代大学生形象,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,树立良好的校风,创建文明校园,有效地贯彻“育人为本,依法建章,规范管理,加强监督”的原则,规范学生的思想和行为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根据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》制定本行为规范。
一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面向世界,了解国情,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,努力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。
二、尊重他人,讲究礼貌、待人热情大方,提倡使用“您好”、“请”、“谢谢”、“对不起”、“没关系”“再见”等文明礼貌用语,不说有伤他人自尊的话,不拿他人的生理缺陷开玩笑,不给他人取有辱人格的绰号,不讲粗话、脏话。增强道德观念,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三、自觉维护教室、实验室、阅览室、图书馆、宿舍、会场等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,不得在公共场所打闹、起哄、吹口哨、大声喧哗,不在篮球场上踢足球,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。
四、同学之间团结互助,正常交往,发生矛盾,多做自我批评,不欺侮同学。未经允许不能进入他人宿舍,不动用他人物品,不拆看他人信件和日记。不做不该做的事情,答应别人的事情要按时做,做不到时表示歉意,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,守信守时。
五、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起床,按时上操,按时上课,按时自习,按时就寝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。自觉遵守门卫、宿舍管理制度,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。遵守学校考勤规定,请病事假必须履行必要的手续,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。严格校徽佩戴制度,在校内出入校门参加校外集体活动,一律佩戴校徽。
六、注意仪表,服饰整洁,朴素大方。男生不留长发、染发,不留长胡须,女生不烫发、染发、不化浓妆。男女生均不得佩戴首饰,不留怪发型。禁止在课堂和其他公共场所赤膊、赤脚或只穿背心,裤衩、拖鞋。
七、尊敬全体教职工,见面主动打招呼,主动问候,回答老师的问题要起立,接受递送物品用双手,接受意见要诚恳,有意见要用恰当的方式提出,不顶撞老师。上、下课时应起立向老师致敬,下课后请老师先行,并帮助教师收送教具。
八、讲究卫生,努力创造并维护文明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。不乱扔果皮纸屑和其他废弃物,不随地吐痰,不乱堆放垃圾,便后要放水冲洗厕所,禁止向窗外扔废弃物、泼水。
九、爱护花草树木,不攀折树木,采摘花果,践踏草地,爱护公共财物,珍惜图书资料,仪器设备,保护公共设施,不在桌椅、门窗、墙壁等到处乱刻,乱画、乱涂写、乱蹬踩,不向教学楼、实验楼、宿舍楼等过道墙壁上投掷各种球类。损坏公物要按规定赔偿。
十、在指定地点张贴海报,告示等宣传品、各类宣传品书写整洁美观,对公共宣传品不乱撕,乱贴、乱写、乱画。
十一、不观看、不传播反动、迷信、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,提倡不吸烟,不喝酒,不在禁烟区吸烟。禁止赌博酗酒,禁止打架斗殴。举止文明,不说脏话。
十二、勤俭节约,不浪费水、电、粮食、不向学院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。提倡文明就餐,自觉排队,不乱倒剩饭菜。
十三、男女交往举止文明。在校园内和其他公共场所禁止男女勾肩搭背,拥抱、亲吻等。
十四、禁止携带管制刀具、凶器,易燃易暴物品进校园。
以上行为规范望全体学生认真遵守执行,违者,严格按操行分管理及违纪处分规定处理。
大理护理职业学院
2016年12月21日